各党委、党总支、各分党校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精神,按照《南昌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》《南昌工程学院党校工作条例》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,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,经研究,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十六期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经学工党委审批确定为近期发展对象。发展对象是指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、材料齐全,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,且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,报上一级党委审查并已备案人员。
二、培训名单
见附件。
三、培训内容
发展对象:见《发展对象培训教学大纲》。
四、培训要求
1.参训学员合理安排时间,保证培训期间各项教学活动顺利开展。
2.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,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,须由党委(党总支)书记签署批准意见。
3.参训学员请假1次需撰写与缺课内容相关的自学体会(字数不少于1500字)。无故旷课1次或请假2次不予结业。
4.参训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参加党的理论知识考试,携带学生证进入考场,遵守考试纪律。
附件:1.发展对象培训教学大纲
2.2022年度第十六期发展对象学员名单
中共南昌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
2022年3月11日
南工党校字[2022]1号附件2:2022年度第十六期发展对象学员名单.xlsx